尊敬的用户:
因为您的网站没有备案或者因欠费问题,或网站包含不合法信息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通信管理局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(第292号)》,所以对您网站暂时关闭。请尽快与我司联系0755-33362133。
如果您的网站尚未备案,请到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办理,或者下载备案表格,并将备案表格传真至0755-33362131,我们将帮您提交备案信息(我们只能代为提交,审核同样要经过信产部批准,未通过审核的同样不能开通),完成备案后我们会尽快为你开通网站.
备案后,你的网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备案系统中能查到你的网站信息
2、你的网站首页底部有您的备案号并连接到信产部
3、网站的/CERT目录有电子证书
如果您已经备案成功,请联系我们来开通您的站点。
附: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
备案表格下载
我司备案通知以及备案方法
注册备案后,请网站负责人即到当地公安局网监科办理网警备案。
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292号),应国家相关公安机关要求,华络现正式提醒广大用户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: (一)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(七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九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为了保证您的网站能够正常运行,郑重提醒您做到以下几点:
(1)对自身网站内容进行检查,如发现有不符合法规的信息内容,请及时删除撤销。
(2)做好ICP备案工作,如有BBS,请办理BBS专项审批备案。
(3)做好网站内容的监控管理工作,避免网站以后出现相关违法内容。否则一经查出,将根据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要求依法严肃处理。 |